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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保障“烟台模式”全省首创 应保尽保

发布时间:2014-08-04 16:47:14 浏览数:2136

  得益于不断创新的住房保障新模式,烟台市一大批城乡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,享受着宜居烟台的幸福生活。据了解,“三房合一、租补分离”的烟台市住房保障新模式为该市在全省首创。

  棚户区改造量全省第一

  “截至目前,烟台市已累计建设供应保障性住房26万套,惠及群众80多万人。其中,仅2013年就全额完成了2.5万余套的棚户区改造计划,任务量在山东省位列第一。

  围绕创新建设模式,烟台市已率先推行集中建设与联动开发相结合的方式,规定8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,须按住宅面积5%的比例配建保障房,建成后由政府回购;同时,还建立了“综合排序、困难优先”的供应机制,对申报家庭按人口、年龄、户籍、收入、住房等指标进行打分排序,科学有序地组织房源分配,确保政策落实到最困难、最急需保障的家庭。这一做法也得到了山东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并在全省进行推广。

  实现保障对象无缝覆盖

  以前,烟台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与国内其他城市一样,以经济适用房、廉租房和公租房为主体,客观上存在着保障群体交叉、资源配置不均、类别结构不合理等问题。购置型保障房功能定位也比较模糊,而且产权一次性售出后,难以重复利用。为此,烟台市大胆探索,打破政策界限,整合保障资源,将经适房、廉租房、公租房三房并轨,统称为保障性住房,资金打捆使用,实行统筹建设、统筹分配、统筹管理。

  从2014年起,烟台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“只租不售”,产权永远姓“公”。通过不断积累政府掌握的保障房源,实现循环滚动利用,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上,烟台市变分类供应为一体操作,重点解决了阶段性、周转性住房困难,将城市中低收入家庭、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统一纳入保障范围,真正实现了保障对象的无缝覆盖。

  改变申请方式方便居民

  针对保障性住房入住后的管理问题,烟台市同样转换思路,变租金减免为租补分离,实行保障性住房市场化运营。

  对并轨后的保障性住房,房租不再减免,而是参照同地段、同类型市场水平确定租金标准。租赁补贴作为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,根据保障家庭收入水平和困难程度,划定低保、低保边缘、低收入、中等偏下收入4个档次,补贴标准分别为市场租金水平的100%、80%、50%和30%,上限不超过市场租金。对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,统一按30%的标准给予租赁补贴。

  此外,烟台市还在分配操作上改变以往集中申请的方式,采取常态化供应程序,在街道一级设立专门窗口,工作日随时受理申请,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方便。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家庭,综合考虑保障能力与需求,合理确定轮候规则,形成有序的分配机制,避免扎堆申请。对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,则根据就业及生活需求划定适当房源,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并承担担保和连带管理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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